民間中醫為維護百姓健康作出了重要貢獻,但他們當中有一些人因為學歷等原因很難獲得行醫許可。針對這一情況,國家衛生計生委副主任、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指出,近年來,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和國家衛生計生委采取了多種措施來逐步完善民間中醫執業準入。
王國強介紹,解決民間中醫從業人員的行醫資格問題,主要采取了3項措施:一是“老人老辦法”,對《執業醫師法》頒布之前取得醫學專業技術職稱任職資格的師承或確有專長的中醫(民族醫)從業人員予以認定其醫師資格,已經使一部分民間中醫獲得了醫師資格;二是2006年底發布了《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鼓勵符合條件的中醫(民族醫)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通過跟師學習方式取得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資格,也有一部分民間醫生通過這種方式獲得了醫師資格;三是民間掌握獨特方法、深受百姓歡迎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通過臨床考核、農民評價和中等中醫學專業水平培訓和考試合格者,可獲得鄉村醫生(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執業資格,在規定的執業范圍內提供服務。(周蔓儀 魏 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