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華代表:
您提出的關于給予純中醫診所與中醫學院、中醫醫院平等待遇的建議收悉,現答復如下:
一、關于對獨具特色的中醫診療技術建立評價體系建議
我國民間醫藥源遠流長,做好民間醫藥挖掘整理和總結利用,對于豐富中醫藥診療技術手段,發展中醫藥理論與實踐,提高中醫藥臨床療效,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多元化多層次的中醫藥服務需求,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2011年我局印發《關于加強民間醫藥工作的意見》,旨在挖掘整理流傳在民間、尚未得到政府指定機構認證的診療技術、方法、方藥和器械,并加以總結規范和推廣利用。近年來中醫藥行業專項先后針對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和挖掘這一命題開展了研究工作,其中2011年設立了“民間醫藥現狀調研與整理利用研究”項目,是以民間中醫藥技術調研為主,收集民間中醫藥技術的相關信息,重在民間醫藥的搜集、調查工作,建立相關數據庫; 2015年設立了“中醫藥傳統知識保護和技術挖掘”項目,對6種民間醫技的有效性開展了評價工作,重在建立民間醫技規范的臨床評價方法和體系; 2017年設立了“民間中醫技術及秘方調查、挖掘與整理”項目,全面開展民間中醫技術及秘方的搜集、調查、考察、訪談、專家評審、臨床評價及成果推廣轉化工作,進一步完善民間中醫技術及秘方調查、挖掘整理、評審評價及轉化應用的程序和方法。以上項目均需要在民間中醫師深度參與下才能順利實施。
2016年12月頒布的《中醫藥法》對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開辟了通過考核方式取得行醫資格的新渠道,并將中醫診所由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相繼以第14號令、第15號令形式發布《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我局聯合原國家衛生計生委配套印發了《中醫診所基本標準》和《中醫(綜合)診所基本標準》。中醫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可按照相關規定參加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組織的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核實行專家評議方式,突出對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經考核取得醫師資格后,即可在注冊的執業范圍內,以個人開業的方式或者在醫療機構內從事中醫醫療活動。截至今年7月底全國備案中醫診所已達18785家。
下一步,我局將繼續推進《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和《中醫診所備案管理暫行辦法》的實施,做好民間醫藥的挖掘整理和總結利用,加強中醫藥傳統知識的保護和傳承。
二、關于給予中醫診所與中醫學院、中醫醫院平等的科研待遇的建議
為落實《中醫藥法》第六章“中醫藥傳承與文化傳播”關于中醫藥學術傳承的相關規定,加強對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中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的發掘、保護、傳承和利用,我局2019年制定了《中醫藥學術傳承項目和傳承人遴選管理辦法(試點試行)》,鼓勵和支持公民、法人、社會團體通過申報、培訓、推廣、捐贈、展示等不同方式參與中醫藥學術傳承工作,充分調動學術傳承人積極性,激發傳承項目的價值與活力,完善豐富中醫藥學術體系,提高中醫藥防病治病能力。根據該辦法,中醫診所的專業技術人員,符合條件者即可參與中醫藥學術傳承項目和傳承人的遴選。關于為中醫診所爭取科研資金支持的問題,我局鼓勵確有技術特長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參與我局相關項目及工作,也鼓勵其積極與中醫院校、醫療機構及研究機構聯合申報相關科研項目。
三、關于給予中醫診所與中醫學院、中醫醫院平等的教育待遇的建議
《中醫藥法》規定,“中醫藥教育應當遵循中醫藥人才成長規律,以中醫藥內容為主,體現中醫藥文化特色,注重中醫藥經典理論和中醫藥臨床實踐、現代教育方式和傳統教育方式相結合。”“國家發展中醫藥師承教育,支持有豐富臨床經驗和技術專長的中醫醫師、中藥專業技術人員在執業、業務活動中帶徒授業,傳授中醫藥理論和技術方法,培養中醫藥專業技術人員。”我局與教育部近年來要求中醫藥院校遵循中醫藥教育和人才成長規律,充分發揮中醫藥師承教育特點與優勢,探索實踐現代中醫藥師承教育新模式。一是制定標準,強化師承教育。2012年,聯合印發了《本科醫學教育標準—中醫學專業(暫行)》,明確要求開設中醫學專業的中醫藥院校探索師承教育的有效方法,促進學生對中醫學術的傳承,以培養學生的中醫思維能力。二是探索中醫師承人才培養模式,初步形成了院校教育與師承教育相結合的多樣化人才培養模式,如“院校—師承—家傳”三位一體的中醫臨床型人才培養模式,以跟師學習、注重經典、“早臨床、多臨床、反復臨床”為特點的“院校—師承”人才培養模式等。聯合印發了關于醫教協同深化中醫藥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推動中醫藥教育教學改革,促進中醫藥院校加強臨床實踐教學,提升人才培養質量。我局鼓勵和支持中醫藥院校探索將符合條件的中醫診所納入臨床實踐教學基地范圍,豐富臨床實踐教學內容,加強確有專長技藝傳承,擴大臨床實踐教學成效。
下一步,我局將會同教育部等部門繼續貫徹落實《中醫藥法》和《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出臺推動中醫藥教育改革與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指導院校優化完善中醫藥課程體系,提高中醫學類專業經典課程比重,推進早跟師、早臨床教學模式和方法改革,將師承教育貫穿臨床教學全程,構建符合中醫藥自身特點的人才培養體系,充分發揮中醫藥教育服務健康中國建設、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重要作用。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