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局系統安全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5號)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局及各直屬單位安" />
國中醫藥辦函〔2008〕32號
局機關服務中心、局各直屬單位: 為加強局系統安全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8〕15號)要求,現就進一步做好局及各直屬單位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求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責任。 各單位要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逐級明確責任,層層落實責任制。要按照文件各重點時段要求,結合實際,制訂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并明確分工,狠抓落實。各單位要將國務院通知精神以及局有關要求,落實到本部門和所屬單位,不留死角,確保全國“兩會”期間本單位安全。 二、突出重點,強化監督。 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督促、檢查和指導。要以防爆、防火、防盜、防突發事件等為重點,加大重點崗位和要害部門安全投入,加快安全技術改造,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增強事故防范能力,全面強化本單位安全基礎。 三、廣泛發動,群防群治。 各單位要充分依靠和發動廣大群眾參與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調動群眾的積極性,發揮他們對安全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組織職工全面細致地查找各種事故隱患,積極主動地參加隱患治理,切實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 四、健全制度,完善預案。 要按文件“四個結合”要求,建立健全日常防范和突擊檢查相結合的安全管理制度。局屬(管)醫療機構要逐項研究涉及醫療安全的各項工作,建立嚴格的安全防范、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工作預案等規章制度,要求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各單位要以對黨對人民群眾極端負責的態度,把醫療安全、科研安全、防火安全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建立和落實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認真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防止重大事故的發生。
附件: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開展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