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升中醫藥期刊辦刊水平,繁榮中醫藥文化與學術,充分調動廣大中醫藥期刊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 />
國中醫藥辦函〔2011〕2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局各直屬單位: 為進一步提升中醫藥期刊辦刊水平,繁榮中醫藥文化與學術,充分調動廣大中醫藥期刊工作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鼓勵和表彰近年來在宣傳黨的中醫藥方針政策、普及中醫藥知識、傳遞中醫藥信息等方面作出優異成績的中醫藥期刊,我局決定舉辦第四屆全國中醫藥優秀期刊評選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辦單位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二、承辦單位 中華中醫藥學會 三、評選范圍 經國家出版行政部門批準出版、持有國內統一連續出版物號并公開發行的期刊(含綜合類、學術類、技術類、科普類、檢索類等中醫藥期刊)。參評期刊須連續出版超過3年。 四、評選標準 (一)《出版管理條例》(2011年國務院修訂頒布)。 (二)《期刊出版管理規定》(2005年新聞出版總署頒布)。 (三)《中醫藥期刊審讀辦法》(2010年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布)。 五、評選程序 評選分初評和終評兩個階段進行。由各期刊出版單位報送參評材料,評選辦公室將材料分送評選委員會專家進行初評;召開終評會議,由評選委員會集中評議產生獲獎名單。 六、時間安排 本屆優秀期刊獎評獎工作將在2012年1月15日前完成推薦材料報送工作,2012年3月底前完成評獎工作,評獎工作結束后,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公布評獎結果。 七、獎項設置 本屆評獎設一等獎5個,二等獎10個,三等獎20個。獲獎期刊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頒發證書。 八、報送材料 (一)由各期刊出版單位按照要求報送參評期刊的推薦材料,推薦材料須加蓋主管單位公章。《第四屆全國中醫藥優秀期刊評選活動參評申報表》可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http://www.satcm.gov.cn)和中華中醫藥學會(http://www.cacm.org.cn/coboportal/zhzyyxhw.page)網站下載。 (二)報送參評樣刊二套。樣刊為2008年、2009年、2010年出版的全部期刊樣本。 (三)期刊社2008年—2010年工作總結(2000字)。 (四)期刊以往獲獎證書復印件。 上述材料請于2012年1月15日前以特快專遞或掛號寄至評選辦公室(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櫻花園東路甲4號中華中醫藥學會辦公室;郵政編碼:100029;聯系人:朱桂 劉啟東;電話:010—64218316)。 九、有關說明 (一)出版內容存在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期刊不能參評。 (二)出版質量未達到有關規定的標準,不能參評。 (三)在近3年內曾因違反規定受到有關行政部門給予“警告”以上行政處罰,特別是存在買賣刊號、一號多刊等違規的期刊不能參評。 (四)樣刊報送不全的,推薦表填寫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均取消參評資格。 (五)本次評選活動不收取參評費。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