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監督發〔2006〕14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科技廳(委)、公安廳局、監察廳局、人口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科技局、公安局、監察局、人口計生委,各軍區、各軍兵種、各總部、軍事科學院、國防大學、國防科學技術大學、武警部隊聯(后)勤部(管理保障部,直工部,院、校務部)衛生部(局、處),總后直屬單位,衛生部和中醫藥管理局有關直屬單位:
根據2006年全國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國務院決定2006年要繼續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的通知》(國辦發〔2005〕21號)要求,深入開展包括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在內的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并將專項行動延期到2006年底。現就2006年進一步加強全國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的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點
2006年專項行動仍然圍繞《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開展打擊商業欺詐專項行動的通知》和《打擊非法行醫專項行動方案》確定的5項工作重點開展工作:一是嚴厲打擊無證行醫行為;二是嚴肅查處醫療機構聘用非衛生技術人員行醫的行為;三是嚴肅查處醫療機構出租、承包科室的行為;四是嚴肅查處非法從事性病診療活動的行為;五是嚴肅查處利用B超非法鑒定胎兒性別和選擇性別的終止妊娠手術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