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林草局辦公室、民政部辦公廳、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國家中醫藥局辦公室聯合印發《關于開展國家森林康養基地建設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按照“環境優良、服務優質、管理完善、特色鮮明、效益明顯”的要求,建設一批國家森林康養基地,推進森林康養產業發展,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健康生活的需要。
《通知》提出,國家森林康養基地要充分利用和發揮現有設施功能,適當填平補齊,不搞大拆大建,不搞重復建設,不搞脫離實際需要的超標準建設。國家森林康養基地建設要選址科學安全、功能分區合理、建設內容完整、特色優勢突出。
《通知》明確了國家森林康養基地建設條件,指出從事森林康養產業的企事業單位、專業合作組織等經營主體或森林康養產業發展特別突出的縣(含市、區)具備了森林康養環境優良、基礎設施完善、森林康養產品豐富、管理機構和制度健全、安全保障有力、帶動能力強、信譽良好等條件,可以推薦申報國家森林康養基地。
《通知》同時明確了推薦和申報要求、公布程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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