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中醫藥管理局、省財政廳聯合印發《四川省中醫藥研發風險分擔基金管理實施細則》,明確風險分擔基金(下稱“分險基金”)的適用對象、分擔范圍及標準等內容。激勵和保護該省中醫藥科技創新企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降低企業中醫藥科研投入風險。
根據《細則》,分險基金主要面向開拓中醫藥科技創新的企業,適用對象包括在四川省行政區域內設立、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中藥種植(養殖)、生產加工、研發等相關企業;分擔范圍包括中藥創新藥、中藥改良型新藥、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等的研究開發與技術創新、技術應用、技術成果轉化。
《細則》明確,分險基金按照不超過實際科研投入損失的30%給予風險分擔,單個項目實際投入不得低于100萬元。分險基金分擔限額為中藥原料類別,單個項目最高分擔限額為100萬元;中藥飲片、二類中醫醫療器械等類別,單個項目最高分擔限額為300萬元;中藥改良型新藥、古代經典名方中藥復方制劑、中成藥上市后二次開發等類別,單個項目最高分擔限額為500萬元;中藥創新藥類別,單個項目最高分擔限額為1000萬元。
《細則》要求,擬申請風險分擔的中醫藥研發項目承擔單位,應向省中醫藥局提出申請,并報送備案材料,省中醫藥局會同財政廳等部門進行集中評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