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印發《山東省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管理辦法》《山東省中醫藥重點實驗室建設管理辦法》,規范和加強該省中醫藥重點學科、重點實驗室建設和管理,進一步提升中醫藥科研平臺綜合實力和發展水平。
根據《山東省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管理辦法》,省中醫藥重點學科以臨床學科為主,兼顧相關基礎學科和中藥學科。申報單位應為三級以上醫療機構或市級及以上的教學、科研機構。學科建設依托單位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和管理,學科帶頭人負責本學科建設的業務工作。省衛生健康委對列入省中醫藥重點學科建設計劃的各學科的進展情況和建設成效實行全程管理,定期組織有關專家按照重點學科建設內容和考核指標進行檢查考核,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其重點學科資格。
《山東省中醫藥重點實驗室建設管理辦法》明確,省中醫藥重點實驗室的主要職責是開展高水平基礎研究和應用基礎研究,在中醫藥領域的科學研究、人才培養、開放交流等方面保持先進性和引領性,每年在省部級以上課題承擔、高水平論文產出方面具有示范性,定期組織高水平學術會議等。省衛生健康委是實驗室的管理部門,主要職責包括對實驗室的總體規劃布局、建立、調整、申報評審、考核評估等;依托單位是省中醫藥重點實驗室建設和運行管理的責任主體,主要職責包括為實驗室提供科研基礎條件保障,做好實驗室系統化管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