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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醫藥辦科技函〔2011〕17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各有關單位: 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研專項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我局定于近期對2004-2007年度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科學技術研究專項課題(下面簡稱“局課題”)進行驗收,并對“十五”以來局課題的實施情況進行總結。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04-2007年度局課題驗收工作安排 (一)驗收范圍。 1、《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下達中醫藥科學技術研究專項2006-2007年度課題計劃及經費的通知》(國中醫藥函〔2007〕225號)中2006-2007年度立項的局課題(含普通、青年、民族醫藥、立項不資助課題)。 2、《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2004-2005年度科技專項驗收及驗收結果的通知》(國中醫藥辦發〔2009〕3號)中2004-2005年度繼續執行、需要復議和未提交材料的課題。 (二)驗收材料要求。 上述課題須全部參加驗收,并認真填報如下材料: 1、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研專項完成情況報告表; 2、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研專項負責人調查表; 3、課題研究技術資料,反映課題進展的典型照片、圖片、圖例等; 4、課題任務書復印件。 已由我局科技司或委托省局驗收的課題除提交以上材料外,還應提交驗收專家意見及相關材料。有關附件格式可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www.satcm.gov.cn下載。 (三) 材料報送時間及要求。 請你們組織本地區(單位)立項課題進行結題總結,填報有關材料,必要時可進行預驗收,并將材料(一式三份)于2011年10月30日前(以郵戳為準)寄送至我局科技司,逾期未報或資料不全,特別是缺乏技術資料者,視同驗收不通過。 (四)有關要求。 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研專項管理辦法(試行)》,驗收結論為通過驗收、需要復議、不通過驗收、撤銷和終止5種。請你們高度重視本次驗收工作,對于執行情況良好、取得突出成績者,我局將在“十二五”科技工作中考慮爭取進一步支持;對于撤銷和終止的課題,我局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對項目承擔單位和項目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項目負責人3年內不得申請通過我局組織的任何科技項目。 二、“十五”以來局課題實施情況的總結工作安排 (一)總結評估范圍。 “十五”以來局課題實施情況的總結評估,主要包括2000-2001、2002-2003、2004-2005及2006-2007四個年度正式立項的局課題。 (二)材料填寫要求。 1、請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組織本地區的重點單位(指“十五”以來局課題總計立項在2項以上的單位,包括2項)填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研專項實施情況總結”。 2、請認真分析和總結,全面評估本地區(單位)局課題實施的直接、間接效果和相關影響,參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科研專項總結評估報告(提綱)”形成客觀的總結評估報告。 (三)材料報送時間及要求。 請將上述報告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于2011年11月15日前(以郵戳為準)寄送至我局科技司。各地區(單位)局課題實施情況,將作為我局“十二五”科研項目工作的重要參考和依據。有關附件可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www.satcm.gov.cn下載。 三、聯系人 科技司中醫科技處 賀曉路 電話 010—59957708 科技司中藥科技處 陳麗娜 電話 010—59957711 電子郵件:kjs@satcm.gov.cn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工體西路1號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郵 編:100027 附件:
二○一一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