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醫藥人教發〔2016〕1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中國中醫科學院:
為切實做好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考核出站工作,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中醫藥辦人教發〔2012〕49號)及博士后出站的相關要求,我局組織制定了《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考核出站實施方案》,現予印發。
請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協同中國中醫科學院認真組織開展傳承博士后考核出站工作。在執行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我局人事教育司、中國中醫科學院聯系。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人教司 曾興水 010-59957647
中國中醫科學院博士后管理辦公室 范鐵兵 010-64089761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2016年4月11日
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考核出站實施方案
為切實做好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考核出站工作,進一步明確出站考核內容、考核程序和考核指標,確保出站考核工作質量,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國中醫藥辦人教發〔2012〕49號)及博士后出站的相關要求,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考核對象
全國博士后管委會注冊在站的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人員(附件1),且具備以下條件:
(一)完成傳承博士后出站基本任務和要求;
(二)中期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三)傳承工作得到合作導師認可,經所在單位推薦、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核同意。
二、考核時間
2016年4月至2016年10月。具體考核時間與地點,將另文通知。
三、考核內容
傳承博士后工作任務和目標完成情況;出站報告撰寫、答辯與學術價值;傳承成果和在站綜合評定等。
四、考核方法
委托中國中醫科學院組建專家委員會,組織出站考核報告會,對傳承博士后的出站報告及相關材料進行考核。
(一)專家委員會組成。根據考核專業方向,隨機抽取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推薦專家,與中國中醫科學院博士后專家、博士后管理部門人員三方共同組成。
(二)專家委員會考核。考核內容和具體評分標準參見《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出站考核評分表(專家委員會)》(附件2-1);
(三)博士后管理部門考核。考核內容和具體評分標準參見《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出站考核評分表(博士后管理部門)》(附件2-2);
(四)考核結果。出站考核按照定性與定量相結合,分為不合格、合格、良好、優秀四個等次,總分值100分,其中專家委員會評分所占權重為80%,博士后管理部門評分所占權重為20%。
五、考核程序
(一)傳承博士后填寫《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出站考核登記表》(附件3); 并按照出站報告內容和格式要求,總結在站期間的傳承工作,形成合作導師學術經驗總結分析報告、臨床醫案總結(含導師100例、本人50例),分裝成兩冊,報中國中醫科學院;
(二)中國中醫科學院對傳承博士后提交的出站材料進行審核,并組織出站考核報告會;
(三)傳承博士后在出站考核報告會上,報告傳承工作成果;
(四)專家委員會對傳承博士后傳承工作內容、研究水平和工作成果進行量化評定,出具評審結果,提出出站意見與建議,并填寫全國博士后管委會制定的《博士后研究人員工作期滿業務考核表》。
六、組織實施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負責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考核工作的宏觀指導和監督管理。中國中醫科學院具體負責考核工作的組織實施。
(一)合作導師及傳承博士后所在單位。根據傳承博士后日常工作表現、在站期間開展傳承工作的實際成效,在《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出站考核登記表》相關欄目內,簽署傳承博士后出站推薦意見。
(二)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審核《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出站考核登記表》;根據集中考核片區劃分需要,協助中國中醫科學院開展考核實施工作。
(三)中國中醫科學院。組織開展全國中醫藥傳承博士后出站考核報告會等相關工作;評選優秀傳承博士后出站報告,承辦優秀傳承博士后成果報告會;審核、辦理博士后出站手續和《博士后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