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促進社會辦醫加快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診所。
按照《意見》,山西省將放寬社會辦醫準入,下放設置審批權限,縮短審批時限,鼓勵藥品經營企業舉辦中醫坐堂醫診所,鼓勵有資質的中醫專業技術人員特別是名老中醫開辦中醫診所;支持退休醫師到基層開辦個體診所或執業;允許取得《鄉村醫生執業證書》的中醫藥一技之長人員,在鄉(鎮)及村開辦只提供經考核合格的傳統中醫診療服務的中醫一技之長診所,或在鄉(鎮)及村設置的中醫門診部或中醫診所執業,只提供經考核合格的傳統中醫診療方法。
《意見》明確,對社會辦醫提供的醫療服務,免征營業稅;對符合規定的社會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對符合規定的社會辦醫占用耕地免征耕地占用稅;對營利性醫療機構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醫療衛生條件的,自其取得執業登記之日起,3年內對其自用的房產、土地免征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社會辦醫用水、用電、用氣、用熱實行與公立醫療機構同價政策,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對社會辦營利性和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減半或全部免征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 (通訊員王 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