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日前出臺,要求申請人的推薦醫師執業類別應當與申請人一致,且與申請考核專業相關。中醫(專長)醫師每年應參加繼續教育并修滿25學分。
在《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暫行辦法》的基礎上,遼寧省對推薦醫師的要求更加細致和嚴格。《細則》規定,申請人的推薦醫師執業類別應當與申請人申請類別一致,且與申請人申請考核專業相關。申請人申請考核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和具體治療病證的范圍應當與推薦醫師建議一致。
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的繼續教育問題一直受到社會關注。《細則》強調,中醫(專長)醫師應當參加中醫藥繼續教育活動,每年獲得中醫藥繼續教育學分不少于25學分,其中Ⅰ類中醫藥繼續教育學分不少于5分。
《細則》指出,市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負責中醫(專長)醫師的定期考核,每兩年為一個周期,具體工作可以委托或指定轄區內二級以上中醫醫療機構或中醫藥學術組織承擔。中醫(專長)醫師定期考核管理、執業記錄、考核程序、考核結果、監督管理參照《醫師定期考核管理辦法》執行。
《細則》明確了中醫藥技術方法和具體治療病證范圍的認定辦法。使用中醫藥技術方法為內服方藥類或者外治技術類之一的,認定結論為內服方藥名稱及劑型或者外治技術具體名稱 具體治療病證;使用的中醫藥技術方法既有內服方藥類又有外治技術類的,認定結論為主輔技術方法具體名稱 具體治療病證。
《細則》明確了考核方式。考核專家依據申請人的現場陳述,結合回顧性中醫醫術實踐資料等,圍繞相關病證的療效評價關鍵要素進行分析評估并提問,對其醫術專長的效果進行現場評定。必要時可以采用問卷調查、患者隨訪、現場觀察操作技術等方式進行實地調查核驗。申請人要求對其使用的中醫藥技術方法及方藥組成保密的,考核專家應當予以保密。
以下是《遼寧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試行)》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