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衛生計生委、省中醫藥管理局近日印發《安徽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細則》明確在安徽省行政區域內以師承方式學習中醫或者經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且身體條件能夠正常開展中醫醫術活動的人員,可以申請參加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申請時要提供每年至少5份(總數不少于20份)反映個人專長的典型病案資料(包括文字、圖片、視頻等資料)。
《細則》規定,在涉及傳統醫學師承、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營利性培訓機構或培訓班任教的人員,不得擔任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專家;有類似經歷者,亦不得擔任指導老師和推薦醫師。
近日,海南省衛生計生委印發《海南省中醫醫術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注冊管理實施細則(暫行)》,對考核申請、考核內容、考核流程、監督管理等作出詳細規定,其中明確,在臨床實踐中存在醫療糾紛,造成嚴重后果的人員不得參加考核。
在考核申請方面,《細則》提出,師承人員和確有專長人員,其醫術專長范圍一經申報不得隨意更改,重新跟師學習滿五年或者在中醫類別執業醫師指導下從事中醫醫術實踐活動滿五年的,方可根據跟師學習或實踐所掌握的專長情況更改申報的專長范圍。其中,師承人員的醫術專長范圍不得超出指導老師的專業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