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國家中醫重點專科協作組工作,充實協作組力量,提高協作組工作質量" />
國中醫藥辦醫政函〔2012〕12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中國中醫科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 為進一步加強國家中醫重點專科協作組工作,充實協作組力量,提高協作組工作質量和水平,我局于2012年1月組織開展了“十二五”國家中醫重點專科協作組成員單位篩選工作,組織各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重點專科協作組對“十一五”重點專科協作組成員單位、未入選 “十二五”重點專科的申報項目及尚無國家中醫重點專科的地市級中醫院進行了篩選,并經各省(區、市)中醫藥管理部門、重點專科協作組推薦,最終確定了490個協作組成員單位,現予以公布。 請各協作組成員單位按照我局有關要求和協作組工作安排,積極參加協作組的各項工作。未列入“十二五”國家中醫重點專科協作組成員單位的“十一五”重點專科協作組成員單位將不再參與國家中醫重點專科協作組工作。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201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