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做好中醫藥部門公共衛生專項資金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項目實施工作,確保項目取得實效,根" />
國中醫藥醫政發〔2011〕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為進一步做好中醫藥部門公共衛生專項資金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項目實施工作,確保項目取得實效,根據《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能力建設項目管理方案》的要求,我局組織制定了《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省級基地建設標準》。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局醫政司。
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省級基地建設標準 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省級基地(以下簡稱省級基地)是根據《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能力建設項目管理方案》,由中央財政給予專項補助經費,專門面向基層開展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培訓的基地。 省級基地是國家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網絡的樞紐,也是各省(區、市)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的龍頭。省級基地一般設在省級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基地所在省級中醫醫院共同建設。 一、組織管理 (一)成立省級基地工作領導小組,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分管醫政工作的領導和醫院主要領導共同任組長,醫院分管院長任副組長,相關行政科室和臨床科室負責人共同參與,負責組織實施基地建設,研究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有專門行政科室和人員具體負責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工作。 (二)由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省級基地共同制定具體工作方案,納入醫院年度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相關工作方案及時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備案。 (三)設立專項經費,并作為經常性支出項目列入醫院年度預算。 (四)制定嚴格的基地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并逐級落實到位。 (五)建立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評價考核制度,進行年度考核,保證教學質量。 (六)成立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專家指導組,用于指導開展本地區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工作。 二、基本功能 (一)網絡視頻能力。 1.有使用面積不低于200平方米的適宜技術推廣示教室,并配備一定的設施設備(設備清單見附表)。 2.網絡視頻會議系統功能齊全,對上連接全國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網絡視頻終端,對下連接本地區縣級基地,能夠開展遠程培訓、遠程會議、遠程會診、遠程示教等,并能夠在本地區相對獨立使用網絡視頻功能。 3.能夠將網絡視頻功能擴展至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有條件的地區可擴展至村衛生室和社區衛生服務站。 (二)臨床帶教能力。 1.根據省級、縣級培訓實際情況,建立相對固定的從事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的省級師資庫(師資以基地所在醫院為主,所有師資均要與基地簽訂相關合同和協議),專業領域覆蓋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針灸、推拿、骨傷等,每個專業至少有1名副主任以上醫師;每人至少參加過1次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舉辦的省級師資培訓班,接受兩項以上中醫藥適宜技術培訓并在臨床中熟練應用。 2.至少確定內科、外科、婦科、兒科、針灸、推拿、骨傷等專業臨床實踐科室,各科室均有專門辦公場所,臨床帶教制度健全,具備臨床帶教能力。 (三)篩選評價能力。 建立中醫藥適宜技術篩選評價制度,能夠對中醫特色診療技術以及驗方、秘方等進行篩選,開展安全性、有效性、適用性評價,將成熟的中醫藥技術轉化為適宜技術進行推廣。 三、主要任務 (一)推廣適宜技術。 通過視頻網絡推廣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印發的《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手冊》系列叢書所列中醫藥適宜技術。 1.第一冊主要針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西醫人員,第二冊主要針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中醫人員,基地可結合本地區疾病譜,編寫教程和課件,由本基地師資通過網絡視頻集中授課推廣,第一冊授課每年不少于20個學時,第二冊授課每年不少于40個學時。 2.第三冊主要針對縣級及以上中醫醫院中醫人員,一是由全國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網絡視頻終端統一授課;二是結合本地區疾病譜從第三冊中選擇確定本地區重點推廣技術,由本基地邀請技術持有人或起草人對本地區單獨授課,每年不少于5項。 3.民族醫藥管理部門按照本民族醫藥的實際情況,由民族醫藥管理部門和省級基地共同選擇確定本地區重點推廣的民族醫藥適宜技術,并參照《基層中醫藥適宜技術手冊》系列叢書起草本地區《民族醫藥適宜技術手冊》。 (二)培訓縣級師資。 通過臨床帶教等方式開展基層常見病多發病中醫藥適宜技術推廣縣級師資培訓工作。省級基地應制定縣級師資培訓規劃,用3年時間為每個縣級基地培訓8名縣級師資,每個縣級師資至少臨床實踐30天以上、輪轉2個專業。 (三)指導和評價縣級基地建設。 1.負責指導縣級基地建設和業務開展,并每年派出省級師資赴各縣級基地進行業務指導、臨床帶教,每個縣級基地不少于5個工作日。業務指導、臨床帶教可與城市對口支援農村和社區相結合。 2.受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委托,負責指導和管理縣級基地網絡視頻會議系統連接、使用。 3.受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委托,具體承擔縣級基地建設信息收集、項目評價等工作。
二○一一年八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