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衛生部和總后勤部衛生部聯合召開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會議后, 200" />
國中醫藥辦發〔2008〕45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軍隊各有關單位: 2007年11月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衛生部和總后勤部衛生部聯合召開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會議后, 2008年8月18日三部門聯合印發了《關于切實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的意見》(國中醫藥發〔2008〕14號)(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是當前及今后一段時期加強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的綱領性文件,對于進一步提高綜合醫院的綜合服務能力,推進中醫藥學術繼承與創新,更好地滿足廣大人民群眾對中醫藥服務的需求,具有重要的指導意義。為進一步做好會議精神和《意見》的貫徹實施工作,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視會議精神和《意見》的貫徹實施工作。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軍隊各級衛生部門要把會議精神和《意見》的貫徹實施作為推動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提高綜合醫院綜合服務能力的重要手段,進一步加強對會議精神和《意見》的學習,建立部門協調機制,進一步加強溝通,研究制定措施,共同推進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 二、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會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對近一年來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進行階段性總結;在對本地區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情況進行調查摸底、掌握本底資料的基礎上,制定進一步貫徹實施工作方案,把會議和《意見》部署的各項任務,特別是綜合醫院中醫臨床科室和中藥房設置、建立中醫臨床科室與其它科室協作機制等工作,進行細化分解,明確完成時間表。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階段性總結和進一步貫徹實施工作方案請于2008年12月1日前報送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 三、軍隊各級衛生部門也要對貫徹落實會議精神情況進行階段性工作總結,制定進一步貫徹實施工作方案。書面總結材料和工作方案請于2008年12月1日前報送至總后勤部衛生部醫療局。 四、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把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切實納入到中醫藥工作全局中,統籌規劃,協調發展;要在中醫藥專科建設、中醫治未病、人才培養、科學研究等項目中,把綜合醫院納入實施范圍,統籌考慮;在中醫藥服務質量、中醫藥行業標準規范執行、中醫藥文化建設等工作中,把綜合醫院納入監管范圍,同等要求。 五、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軍隊各級衛生部門要把中醫藥科室的發展納入綜合醫院總體發展規劃,明確目標,制定措施;要把中醫藥工作納入綜合醫院管理評價體系和院長責任目標考核體系中。 六、發現和樹立典型,更好地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根據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會議的部署,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衛生部、總后勤部衛生部將繼續聯合開展全國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創建活動。各地要結合本地區實際情況,積極開展省級綜合醫院中醫藥工作示范單位、綜合醫院示范中醫科等創建活動,并做好經驗的總結和推廣工作,以點帶面,推動面上的工作。 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衛生部、總后衛生部將于2009年對各地貫徹實施會議精神和《意見》情況進行督導。 各地在《意見》貫徹實施過程中,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與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衛生部醫政司和總后勤部衛生部醫療局聯系。 聯系人: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醫政司 嚴華國 電 話:010—65914966 65930672(傳真) 聯系人:衛生部醫政司 高新強 電 話:010—68792732 聯系人:總后勤部衛生部醫療局 周登峰 電 話:010-66886582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 衛生部辦公廳 總后勤部衛生部辦 公 室 醫療管理局
二○○八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