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衛生廳: 根據《執業醫師法》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6號)的有關規定,結合傣醫的實際情況,現對2006年傣醫醫師資格考試報名資格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一、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本科以上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從事傣醫臨床工作滿1年的,可以參加傣醫執業醫師資格考試。
二、具有高等學校醫學專業專科學歷或者中等專業學校醫學專業學歷,在執業醫師指導下,在醫療、預防、保健機構中從事傣醫臨床工作滿1年的,可以參加傣醫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三、截止到2006年3月31日,以師承方式學習傣醫學滿3年的,或者從事傣醫臨床工作5年以上,醫術確有專長的,經縣級以上醫療、預防、保健機構推薦,按照《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暫行辦法》(衛生部令6號)的有關規定通過執業醫師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考試資格考核的,可以參加傣醫執業醫師資格或者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考試。
二○○六年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