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中醫藥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從2013年起,我國將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納入國家基" />
國中醫藥辦醫政發〔2013〕3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進一步發揮中醫藥在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的作用,從2013年起,我國將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納入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范圍,開展老年人中醫體質辨識和兒童中醫調養服務。為實施好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項目,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強調查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各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對轄區內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目標人群的數量、基層中醫藥服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調查研究,并在此基礎上科學地制定本地區實施方案。 二、強化人員培訓,提高服務能力。各地要根據《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關于印發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中醫藥服務項目培訓指導方案的通知》(國中醫藥辦醫政發〔2013〕25號)的要求,盡快開展相關人員培訓,提高項目的管理能力和服務能力。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在做好縣級師資培訓的同時,要指導、督促縣級相關部門開展好基層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各地要將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項目培訓納入現有培訓計劃,重點加強以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規范和技術規范為主要內容的中醫藥知識和技能培訓,強化實踐技能,注重培訓效果,使基層醫療衛生技術人員掌握服務技能,提供規范服務。培訓工作要在2013年10月上旬前完成,各省(區、市)要將培訓工作情況及時報送我局醫政司。 三、建立工作機制,發揮轄區內醫療機構和公共衛生機構的作用。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會同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制訂本地區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的實施規范和培訓計劃,建立與衛生計生部門項目管理的工作協調機制,做到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項目與其他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的同部署、同落實、同檢查、同考核。要組織轄區內參與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項目實施的相關機構,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的指導、培訓并參與考核評估。 四、穩步推進,注重取得實效。各地要結合工作實際,穩步推進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2013年底,各省(區、市)老年人和兒童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目標人群覆蓋率都要達到30%。同時要注重服務效果,避免單純追求服務數量,不重視服務質量。 五、加強督促檢查,開展考核評估。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會同同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加強對項目實施情況的督導檢查與考核,重點檢查項目的組織管理、制度建設、資金管理以及提供服務的數量、質量和居民滿意度等。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確保各項工作任務的落實。 六、加大宣傳,接受社會和居民監督。各地要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以及發放宣傳材料、制作板報墻報等形式,加強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項目宣傳,使城鄉居民了解項目的服務對象、服務內容、服務方式和免費政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公示免費享受的服務內容,動員轄區居民積極參與,接受社會和居民監督。 七、加強信息收集和報送,及時總結經驗。各地要按照醫改進展監測和醫改信息報送工作的有關要求,指導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做好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信息的收集、核實和上報等工作,并及時總結和推廣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項目實施過程中好的做法和經驗。 八、加強領導,建章立制。各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把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列入本地區重點中醫藥工作,切實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組織領導,要指定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做到任務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同時,要建立健全中醫藥健康管理服務項目的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2013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