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計生委、中醫藥管理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貫徹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鄉對口支援工作的意見》(國衛醫發〔2014〕7號)有關要求,加強中醫醫院(含中西醫結合醫院、民族醫醫院)對口支援工作考核,我局制定了《城市三級中醫醫院對口支援縣中醫醫院考核指標體系》(簡稱《指標體系》,可從國家中醫藥管理局政府網站下載),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一、本《指標體系》用于考核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安排的城市三級中醫醫院對口支援縣(含縣級市)中醫醫院,考核對口支援城市的區級中醫醫院時可參考使用。
二、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依據本《指標體系》制定考核評估辦法和細則,在保證有效考核對口支援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的前提下,可結合實際對部分指標進行調整,并報我局備案。
三、省級中醫藥管理部門要按年度對區域內執行對口支援工作任務的雙方醫院實施考核,并形成工作報告,于每年11月30日前報送我局醫政司。我局將適時在相關督查工作中安排復核。
具體事宜與我局醫政司醫療管理處聯系。
聯 系 人:孟慶彬 邴媛媛
聯系電話:010-59957680 59957687
電子郵箱:yizhengsiyichu@126.com
附件:《城市三級中醫醫院對口支援縣中醫醫院考核指標體系》.doc
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辦公室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