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規范醫療機構處方審核工作,促進臨床合理用藥,保障患者用藥安全,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3部門聯合制定了《醫療機構處方審核規范》(以下簡稱《規范》)。
《規范》共包括7章23條,對處方審核的基本要求、審核依據和流程、審核內容、審核質量管理、培訓等作出規定。通過規范處方審核行為,一方面提高處方審核的質量和效率,促進臨床合理用藥;另一方面體現藥師專業技術價值,轉變藥學服務模式,為患者提供更加優質、人性化的藥學技術服務。
相關鏈接:關于印發醫療機構處方審核規范的通知